《福州市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15 10:06 来源:教育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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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十条措施》(榕政办规〔2023〕29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十条措施》,聚焦我市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氛围,结合福州实际,特制定《十条措施》。

二、实施期限

《十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十条。

1.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通过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应充足、探索职普融通联合培养人才的办学模式、给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师工作室补助、支持中高职衔接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高等学校等措施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

2.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比例达到100%。

3.实施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计划。通过对我市立项建设省级“双高计划”项目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新增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专业给予补助、健全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职业教育教科研训工作等措施高质量发展职业学校。力争到2026年,每年优化调整职业学校10%左右专业布点。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支持职业学校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给予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者奖励、对劳模、工匠、技能大师进市属中职学校设立工作室给予运行经费、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等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按新标准认定的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

5.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以产业园区为基础,以重点产业为龙头,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到2025年,全市重点遴选打造3家市域产教联合体。

6.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遴选公布一批龙头企业和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支持建设培育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高校和技师学院建设产业学院等措施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力争到2025年,组建3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7.组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职业教育发展联盟。组建以专业发展、项目建设为纽带的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职业教育发展联盟,进一步落实《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职业教育发展联盟合作协议》,开展教育帮扶、对口支持活动,提升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职业教育水平。

8.促进榕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纵深发展。通过支持我市职业学校与台资企业、台湾高水平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相关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实施“榕台高等职业院校师资引进计划”、加强我市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园区)与职业学校的联系等措施促进榕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纵深发展。

9.支持学校扩大对外开放。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职业学校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10.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把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强有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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