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度福州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福州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方案》和《福州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市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5家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综合情况进行评议,共评选出社会效益优秀院团4家,社会效益合格院团1家。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2日开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处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4层
邮政编码:350026
联系电话:0591-22031790
附件:2023年度福州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综合定级情况表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2023年福州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综合定级情况表
序号 |
院团名称 |
定级 |
1 |
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
优秀 |
2 |
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 |
优秀 |
3 |
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 |
优秀 |
4 |
闽侯县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
优秀 |
5 |
连江县榕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原连江县闽剧团)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