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发“流花溪畔(二期)(桩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等相关规定,同意核发“流花溪畔(二期)(桩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施工许可证核发清单
许可日期 |
施工许可证号及四库一平台编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建设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建筑面积 (m2)/市政长度(m) |
工程 类别 |
2024/9/5 |
350100202409050101、3501042404100102-SX-001 |
流花溪畔(二期)(桩基工程)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洪湾路东侧、高宅路北侧,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三 |
福州建总地产有限公司 |
91350100MA32XW343M |
0 |
房建工程(桩基) |